《德保县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》日前出台,该《办法》将进一步弘扬“尊老、敬老、爱老、助老”的中华传统美德,为该县的老年人多办实事、做好事。
《办法》规定,凡户籍在德保和长期跟随户籍在德保的配偶或子女生活的外地老人,年满60周岁以上,不分性别、职业、民族、宗教信仰,均属优待对象。对持有“老年人优待证”符合优待条件的老年人均可享受免收普通挂号费、优先就诊、取药的待遇,免费进入本县内的各类公园、博物馆、文物馆、纪念馆、纪念性陵园和已开放的文物点等公共场所,免费使用公共厕所,进入各类旅游景点、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半价优惠,优先购买车票、船票、飞机票,优先向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优惠待遇。70岁以上老人可免费进入各类旅游景点、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参观、游览,免费乘坐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汽车。100岁以上老人还可以享受到每人每月150元的高龄生活补贴。